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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へ¤ヘ贴近~~ gennaio 2006 060109 多年来我四处流浪,心里始终想着一件事, 那就是关于一个女孩子的记忆。
我不能确定这是否真的存在过,有时候我会用去一下午或一整晚的时间去思考这件事的真假。
我昼夜思念着她,甚至欺骗她或我自己时也是如此。有时,正在做其他事情,觉得自己已完全忘记了这回事时——也许正是转过一个街角——我眼前会突然出现一个破旧的房檐、一扇落漆的大门、一棵弯曲的槐树、一段荒废的铁轨……在这僻静的地方我们站着争吵,在这里我们用刻毒的语言、冷嘲热讽的话题吵得对方发狂发疯。我们总是拣一个安静的角落,昏暗悲凉的街道,飞扬着沙尘的小路口用来争吵。
当我意识到她已经走了,也许永远都不会回来了,一个巨大的黑洞便打开了,我觉得自己跌落其中,跌进幽深的空间里去。这比流泪还糟糕,比悔恨、创伤或悲痛带给身体的感觉更深刻,这是魔鬼被抛入地狱,没有一丝光线,没有人说话的声音,没有能够触摸到的物质,没有冰冷的水,没有咸湿的空气。
夜晚,我穿过熟悉的街道时曾千万次地想,她到底何时会回来,我将渴望的目光投向建筑物的阴面长满青苔的隙缝,投向夜空里藏在枯黄树叶后面的星光,投向抹不掉的黑色的前方。我那么渴求、那么绝望地望着黑色天使拥有的这一切!
直至此刻我的思想和感觉已同黑暗中的这一切融为一体了,它们用空虚的微笑接受我,把我当成它们遗失的唯一的孩子,用浸透着痛苦的怀抱安慰我。可我还是忍不住忆起我和她肩并肩穿过这些现在已浸透着我的幻想和期盼的悲凉、幽深的街道时她什么也没有留意到,什么也不会感觉到。
对于她来说这些街道,这里的一切和其他的是一样的,只是略微阴暗潮湿一点儿,仅此而已。她不会记得在某一个角落我曾驻足拾起她掉落的发夹,不会记得在某一个车来车往的路口我转到她的左侧行走,也不会记得风吹来时我搀起她冰凉的左手放进我的衣兜,或是我俯身替她系鞋带时标明了她落脚的路边,它将会永远留在那儿,甚至还会冒出一株小草,甚至整条街都被拆除它依然还在那儿。
dicembre 2005 村子长久以来,我心中一直有个愿望在生长,就是去过一种原始自然的生活。当我走在这个城市地铁如织的人流里下意识的恐惧感袭来的时候,这个念头几乎占满了我的脑袋。我清楚这不是个人理想主义的狂热,我已经开始燥动不安的兴奋,憧憬起那远离喧嚣的逍遥日子了。 我厌恶了现在的生活,我将自己从现实世界里抽离出来,才发现这所谓的生活竟是如此无知而可笑!每一个与我擦身而过的身影或婀娜或魁梧,却都长着一样麻木的脸。 通常我和很多人被关在一个大房间里,却极少面对面交流,是靠着双手传递或有用或无聊的讯息。我的嘴巴一整天除了喝水维持体力以外几乎失去了功能;偶尔也会有个意外的小事件暂时打破沉闷,大家便会像被凉晒的粮虫一样蠕动一小下。 对于我来说,暂时的幸福就是一个人呆着,什么也不做,只是闭上眼睛,重温那些感动过我的片段,提醒自己不要忘记一些人和事。我想是我还不能安于寂寞,还不能只满足于内心的欣慰,还不能只为了活着这一目的。如果我是一个彻悟的人,我就应该接受活着的每一天的快乐或是痛苦,而不是去诅咒和报怨。真正大彻大悟的人无论生活在何处都一样宁静而平和,可是我却在挣扎着寻找天堂…… 其实天堂并不是可望而不可及,或许就在地球的某个僻静的角落。 我不是游侠,枕石漱流,来去无踪。我只想与我的爱人,过着朴素干净的简单生活: 我们是小村落里的一户人家,还有个虎虎可爱的儿子。快过年了,我们的两间土房修缮一新,窗子新贴上窗花,门上贴着一副鲜艳的对子。小院子里放着犁子锄头等一干庄稼人的家什。凉绳上挂满一串串腌制的腊鱼腊肉。 我早起烧好棒子面粥,扫好院子,俺家男人这会儿正和儿子在炕上闹着玩呢。我边给孩子穿衣服边和孩子他爹说:你吃罢饭你去狗子家把前儿借咱的板儿车推回来,晌午前咱俩得去集上换袋精粉备着过年用。再填置些年货,给儿子买套新衣裳啥得~~俺男人闷声应着:缺啥你想起来就买便是了,他边说边洋洋自得地摸了摸枕头旁挂着的布袋子。我瞅着他那慵懒知足的样子真是又好气又好笑。不曾想他这一冬天不干活,尽被我侍候着,皮肤也不那么黝黑了,愈加显得憨实高大。想他这一年中,从开春一直忙到秋收,庄稼汉子,也就是冬天里享享自家女人的福。所以平时也不大使唤他干些家务活。 今天要去集上,我特意穿了那件蓝底压花的斜襟棉袄。村头胡四家里的裁缝手艺好,裁剪合体腰身分明,更显出了我胸和臋部的丰满。我对着镜子把长发从正中分开,拢到后面打了个低发髻,别了根银簪。下身穿了灯芯绒枣红色夹棉裤。这早起没吃东西裤腰竟宽了些,我随手找了根红布条勒着。 孩子他爹刚好吃罢饭抹了嘴,捏着烟溜进屋里,定定地斜了我一眼咕哝了句:都孩儿娘了还打扮得黄花闺女似的……我去狗子家推车去,你收拾差不多在家等着我哈啊~~~我看他褂子也穿了十多天了,就追上硬是给他脱下了,换了件黑绦卡的对襟褂子。儿子也闹着要跟爹去,我说来乖儿子把大衣穿上,外面冷…… 俺家男人话不多,但谁要是和他开媳妇的玩笑他就黑着脸瓮声瓮气要掌人家的嘴。 咱村的老井在光棍儿铁根家门口一棵榆树边上。铁根四十旺岁,小时候得过天花,满脸的大花麻子。曾趴他弟弟家窗户看弟媳妇洗澡被弟弟误打断两根肋骨。俺男人断定这铁根是想女人想疯了,为此从没让我去老井提过水。 我们的生活就这样日复一日继续着。赶个集市,家里来个亲戚就算是大事儿。得我俩提前寻思准备好些天。他有时候也会去村里的知己哥们儿那喝点酒。但一般都不会烂醉,他知道喝醉了我没有好脸色给他。 经常夜晚上我就着灯缝补,俺男人就在旁边抽着烟和我闲说一些亲戚熟人的新近状况。偶尔我的头发不小心垂散下来,他会笨拙地用手给我往后拢拢别在耳后~~有时也会在我头发上轻轻的抚摸着,用与平日里完全不同的语气低低地对我耳语:天不早了,咱还是早点儿睡吧…… dicembre 2005 四天和四十亿光年,对于宇宙来说都是一样的吧~~亲爱的弗朗西斯卡: 希望这封信能顺利到达你手里,我不知道你何时会收到它,在我死后的某天吧……自从到你的小径问路,与你相遇之后,已有整整十三年了……这些年,我时常想:“去他的,我要到你哪里去,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我要把弗朗西斯卡带走。”但我记得你的话,并且尊重你的感觉。或许你是对的,我不知道。我确知的是:在那个炎热的星期五早晨,开车离开你的小径,是我生命中最困难的事。事实上我怀疑是否有什么人经历过比那更困难的时刻… 我记得一切。你的味道,尝起来像夏天。记得接触你皮肤时的感觉,记得爱你时你低语的声音……我不喜欢为自己感到遗憾,那不是我的作风。大多数的时候我并没有那样的感觉,相反的,至少因为能遇见你而心存感激,虽然我们可能像两颗宇宙沙尘那样彼此疾速掠过,上帝,或宇宙,或人为的平衡,或秩序井然的庞大系统,所强加的任何名词都不足以认识真正的地球时间。对宇宙而言,四天和四十亿光年是一样的,我试图记住这一点,但我毕竟是个凡人,所能想出的一切哲学推理并没有使我放弃想念你,每一天,每一个时刻。我都在深深的想念你! 无法和你共处的时间,在我内心深处哀泣着。我爱你,深切地、完全地爱你,而且将永远如此。 最后的牛仔 金凯 novembre 2005 风轻轻~~她是轻风一样的女子。
总舒展着笑脸从我身旁经过,从不会让我感知四季裹挟而去冷暖,人生愁肠百转的分合,她会温柔的抚摸着我的伤感,轻轻的拥抱我,让我安心的睡着。即而梦见田野里无边的稻花迎着风快乐的摇摆,天空炫丽多彩,被斜阳随意涂抹着颜色。宁静空旷的梦境里,我听见自己的欢笑声,单纯而快乐,仿佛真的穿透了时空回到我匆匆的童年,去寻找那些遗落的美好……
时间能够回轮,记忆却不能重写,而我,再也回不到旧时的模样。
那间老屋还在,可是屋里闷厚的咳嗽声不再;门口那条双眼含泪的老狗不再;墙角那双破旧的黑雨鞋不再……这棵老槐树下我曾荡过秋千,如今它的枝干都已枯瘦;这残败的断垣边我曾放飞了理想,如今我却两手空空的回来。我像个乘着风来的空心的影子,漂浮在我曾经熟悉的地方,却发现这里已空无一人,我热切的归望被这周遭死一般的寂静无声的冷却,我体会到前所未有的孤独。
过去的一切,连梦里都回不去了。
我挣扎在我的梦里,渴望她笑靥如花的轻轻伸出手,就像以往任何时候一样,将我从迷雾里解救出来。然后温热地抱紧我,抚摸着我的头发轻轻的拍打我,就像呵护襁褓中的婴儿一样怜惜我。
成年后渴望拥抱和爱抚的人,小时候都是脆弱而孤单的孩子,缺少爱和抚慰。她所能给予我的,就是让我重温躺在摇篮里的感受,这是唯一可以回到从前唯一让我感觉幸福的美好。 novembre 2005 偶然看到的一首诗歌誓言轻得像一枚落叶 被你遗忘在身后的世界 无论风从哪个方向吹来 我的眼里都是一样的季节 记忆短得像最后一夜 等不到天亮就要毁灭 就算我逃到上个世纪 也无法拯救心碎的感觉 我是你肩头的那片雪 贪恋着你的体温你的一切 我以为时光会为我停歇 能够多一秒停留在你的视野 我是你肩头的那片雪 在被你弹落的刹那与你诀别 我多想融化成一滴泪水 哭过以后可以无声地冷却^~~ novembre 2005 我俩的日子~~人开始怀念过去的时候,是不是就已经开始老了。
有很多个不眠的夏夜,我和静儿会穿上一直挂在衣柜里的性感裙子,蹬上亮闪闪的高跟凉鞋,散着头发,迫不急待的奔向天堂一般的院子。
我家住在园林式的部队家属大院里,凌晨二点的院子基本上没有什么动静,军哥军嫂们早已进入甜美的梦乡。窗口零落的灯光,也许是哪位干部在开夜车赶写材料。只有两个傻女人在路灯下漫无目的游走。被灯光拉长的影子看起来还算清瘦,只是她被风吹起的长发抚过我的面颊时让我感觉到落寞~~
我俩手拉手静静地走过那条长长的马路,来到一片空旷的草地,是个废弃的足球场。荒草漫延疯长,足有两尺多高吧。这时候远离了楼群,只偶尔听得见不知名的虫子叫声以及五环路上进京大卡车前行的轰隆声。我俩其实谁也不想大喊一声或是放肆的笑,也并没有感觉到压抑企图释放情绪。就这么简单的坐在草地上,看看天空。可能会有几颗被烟雾挡住的星星并不明亮,倒也不必一定要正经地看月亮做出纯情的惊喜状。一切都是随意的。聊一聊我们俩一起度过的童年,感怀一下小时候没能弄懂的那些心结。她会突然冒出一句让我鼻子酸酸的话:雁子,我真期待失眠夜晚这样的幸福……我知道,我们都是彼此生命中最温暖的憩所。
很多朋友羡慕我俩的手帕交。魔蝎座的静儿在生活上很细心,家里被她收拾得纤尘不染,花瓶里从来都有我喜欢的新鲜百合,似乎永远都不会调谢。我下班进家门,出锅的饭菜洽好端上桌子。我狼吞虎咽地吃,她总会说丫丫吃慢点,不然胃又不舒服了。好女人静儿被我戏谑为:事儿妈~就是比我妈管我还事儿多。
人生病的时候总会比平常更脆弱一些吧。胃痛的我窝在沙发里,听着歌,静儿也在厨房里叮咚演奏她的“主妇”序曲。当我喝着奶白色的鲫鱼汤时,忍不住问:为什么你可以把鱼汤煲成牛奶的颜色?她坏笑说:这里可是有秘方的。我打趣:你家祖上真有做鱼汤的特殊佐料啊~~她说是她自己发明的,我傻傻当真,追问到底什么玩意儿,她一本正经地说:因为这里面有种叫做“爱心”的料。我直接就晕了~她总是这样,我故意大大咧咧轻描淡写的时候总会被她抒情的酸一下。
我闲下来的时候,意识总是很恍惚在静儿看来,是需要吃药或规劝来救治的那种。我会说一些静儿听不懂的虚无飘渺的话,我也不曾期望她能懂,任何沟通都是有限的,我与静儿也一样。她表达她所能感觉到的,谈她的理想,她的观点,我喜欢听她在我耳边不停的说话,就喜欢这个节奏,至于什么内容,似乎并不那么重要。
走在街上,她喜欢拉着我的手,遇到不平的路面会把手撑起来提醒我不要扭到脚了。工作日的中午我总会接到她电话,无非就是让我记得吃午饭之类。最过分的一次居然说:你怎么能不吃午饭呢?求求你就当为我吃点儿吧,咱家的胃可没招谁惹谁你怎么这么残忍呢……我不像她一样可以表达幸福的感受。我喜欢故作不经意的接受她所给予我的关爱。其实从她的眉宇和嘴角,我便可感觉到她内心的起伏,何时她心烦意乱,她寂寞,她掩饰的伤感,都如一缕游丝触动我的心。我不会劝她“吃药”,我可能会为她倒一杯酒,彼此无言慢慢的喝下。然后我期望她能哭出来,就像我一个人独处的某些时刻。希望她能与我一样,不拒绝不回避坦然面对自我的任何一种状态。
我的静儿很会掩饰内心,而我不愿意她在面对我的时候也那么累。我总是把她的茧一层层剥落,露出她童年的可爱模样~~我喜欢看她纯真的笑容,透明得不染风尘。与小时候一样,“小布点”是她的名字,纤弱柔软,需要我去保护。
我和静儿度过了嘻闹无知的童年,从善感惆怅的青年期一起走过,如今的我们依然彼此依恋相互取暖。快乐的记忆对于我俩,一点儿都不短暂,如窗台那束常换常新的百合,总鲜活地开放在我俩的小屋。 novembre 2005 牛虻及命运~~绮达讲的故事
事情是这样的。 我是个吉普赛姑娘,父母在流浪途中生下我。不知为什么,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把我寄养给祖母。我知道自己长得很漂亮,而且很性感,因为我的身体承受男人火燎燎的目光大多了,特别是我成为少女以后,人们说我“具有一种生气勃勃的野兽般的粗鲁的美”。 牛虻在流亡的历险途中经过我祖母家,结识了我。他一见到我就每时每刻围住我转,说他如何喜欢我。我迷恋上他的热情和幽默。他也很有学识,懂得好多什么“主义”,会写尖刻的文字,有满肚子的故事。同他在一起,我总是被逗得笑个不停。但牛虻只是喜欢我迷人的漂亮、性感的身体和野性的性格,并不爱我。我知道,只是喜欢我的Physik还不是爱,爱在精神和身体的相互依恋。虽然我知道牛虻只是喜欢我的身体,只要我觉得跟他在一起感到愉快,也就无所谓了。 从此我离开了祖母,和牛虻一起浪迹他乡。牛虻喜欢唱歌,我喜欢弹六弦琴。我们一起生活得好愉快。我们这样一起过了六年,有一天,他突然说要回意大利,当地一个秘密团体请他去主编一份革命小报。对我们吉普赛人来说,在哪里生活都一样。 我随牛蚯一起回到意大利他小时候生活的地方。名义上,我是牛虻的情妇,和他同居。但我们回到意大利后,牛虻就很少与我在一起,常跟他的革命同志们在外鬼混,忙他的事业,不顾及到我,只是在需要我时才找我,不外平抱着我吻我的**在我身上四处乱摸与我**而且匆匆忙忙。完事后他又去干自己的革命。牛虻常生病,但不像以前那样让我接近他,我总是坐在他的房门外候着。 我一直爱着牛虻,以一个女人的爱关心他。这种爱据牛虻说是伊壁鸠鲁式的爱和柏拉图式的爱的结合,既沉迷于身体的情欲,又沉迷于精神的欢愉。他总喜欢对自自然然的事加些什么主义的说明。我只知道爱一个人,就晓得他的习惯,爱吃什么东西,什么时候想抽烟,爱听什么歌。我就这么爱着牛虻,虽然他对我越来越冷淡,我还是不断劝他,不要卷入革命,那是危险的事。 有一次,牛虻病了,他的革命同志来陪伴他。我实在忍不住,对牛蚯的革命同志说: “我恨你们这批人!你们到这儿来跟他谈政治,他就让你们通宵陪着他,并且让你们给他止痛的药吃,我呢,倒连在门缝里偷看一下都不敢!他对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你们有什么权利上这儿来把他从我手里抢过去?” 我的生活就这么破碎了。革命是我的情敌,我只想同牛虻过自然的生活,希望他爱我。但牛虻似乎更爱革命。我实在搞不懂,为什么牛虻那么钟情革命,是一种精神上的刺激还是生理上的刺激?因为革命,牛虻变得对我很粗鲁,颐指气使。连琼玛也看不过去,她对牛虻说:
“我不懂你既然这样厌恶她,又为什么要跟她同居呢?照我看起来,这是对她的一种侮辱,对于一个女人的侮辱。” “难道这就是你所说的一个女人吗?” 牛虻不承认我是一个女人,那我是什么?我陪伴牛虻流亡好多年,作为一个女人陪伴他,我想你们应该不难理解我说作为一个女人陪拌他流亡的意思。他说我不是一个女人,难道不是对我的伤害?琼玛说过,他“对人性的神圣不够重视”,岂止不够重视,完全是在作践。牛虻的革命同志玛梯尼是一个性情温厚得少见的男人,他也觉得牛虻对我“未免有点残忍”。也许,牛虻有两种对女人的需要,对我是伊壁鸠鲁式的需要,对琼玛是柏拉图式的需要。但我并不是伊壁鸠鲁式的女人,只晓得感官的沉迷。我们吉普赛人与犹太人不同,既不感兴趣政治,也不感兴趣赚钱,只钟情自然的生活。我们吉普赛人的生活也与道家和佛家的自然生命观完全不同,我们不觉得人生的欲望有什么罪过。在自然人性的欲望中忘我,是很美的人生。自然人性的生活也是一种精神。 牛虻对我的伤害,是出于革命的理由?我看不见得。我觉得自从他回到自己少年时生活的地方,心态变得有些神经质。我发觉他对蒙太尼里有一种奇特的感情。我对牛虻说: “不管是不是敌人,你是爱他的,爱他比世界上任何人都厉害。你敢对着我的脸说一声这是不确实的!” 牛虻承认:“这是确实的。” 蒙太尼里既是他的爱,又是他的受伤。爱与伤害掺合在一起,无法分开。我不知道这是什么缘故。 有一次,牛虻外出搞秘密活动三个星期,回来后我欣喜万分,牛虻却对我冷冰冰的。他一直以为,我离开了他会自己过活,会自己找到朋友厮混。这一次,他才知道我“感觉到非常寂寞”。 牛虻去干那件偷运军火的秘密活动前,我与牛虻大吵一场。我对他说:“如果你是爱我的,你就不会这样丢开我,让我夜晚一睁开眼睛就猜想你有没有给人家捕去,一闭上眼睛就梦见你已经死掉了,你全不把我放在心上,当我比那只狗还不如!” 牛蚯虻时才承认“从来不曾爱过”我,但否认自己存心伤害我。这让我伤透了心。他声称自己不相信、也不尊重“传统的道德法典”,以为“男女之间的关系,只不过是个人的喜爱和不喜爱的问题”。他既是丹东,又是罗伯斯庇尔。这些人名都是我从他嘴里听来的,以前他老对我讲这些人的事。 我不懂,不爱我却与我同居,同我**,还说没有存心伤害我。我的身体只是牛虻于革命累了休息一下的温软枕头,或者解决于革命无法耗尽的性欲的工具。牛蚯没有伤害我?一个如此敏感、对痛苦和受屈辱如此敏感的人,竟然不知道我的受伤害!他不把我看作一个有感情、有爱的灵魂的女人,而只是他“从路上拾得来的”东西。他和他的一些同志一样,把我看威妓女,以为在他和我睡觉之前,我已同成打的男人睡过觉。你们这些后来听惯革命故事的人也一定这么看我,视我为下贱的女人。的确,我是吉普赛人,性欲很强(革命者牛虻的性欲也很强,这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们),但我并不随便与男人睡觉。 既然牛虻对我说,“从来不曾爱过”我,我只有离开他,跟一个爱我的吉普赛男子走。我不肯再“把身体借给他用”,我们吉普赛女人把人生看作流浪之途,看重人生流浪之途中的两情相依。我留给牛至一张字条:“我是一个女人,我是爱过你的,就为了这个缘故,我不愿意再做你的婊子了。” 牛虻对我的出走感受如何?他感觉自己挨了“一记耳光”,感到自己的自尊受伤。用他的话说,自己的心被人“拖到污泥里,给过路人践踏”。好像我出走,受伤害的不是我,而是他,好像只有他才有自尊心。我看他好像有受伤过敏症。究竟什么使牛蚯对自己受伤害那么敏感,对伤害别人竟然毫无知觉?革命者都是这样么? 玛梯尼讲的故事
事情是这样的。 牛虻回来之前,我一直是琼玛的好朋友。我恋着琼玛,喜欢她的气质。在琼玛身边,我感到生命有光亮。每当心情不好,我来到琼玛屋里,只需要默默地看着她斟茶或者低头做针线,就会变得坚强起来,平静起来。我们经常呆在一起,并不说什么话,各自做自己的事,但是在我们呆在一起的时间和空间中,充盈着一种宁静、温馨的情氛。我不知道这是否就叫幸福,反正我觉得这就是我们的幸福。 我的社会工作比琼玛多,难免有许多不顺心的事,心情恶劣。琼玛有一种安慰人的本领,这是我心悦的女性:细腻、温柔,情感质朴、淳厚,性情安静,从不肆滥情感。她思维明晰,善解人意,懂得体谅别人的苦处,这在女性中真是少见。同她在一起,她不会让你感觉生活的重负,反而释放你的生活感觉重负。她从来不会用一些琐碎的情感来纠缠你。琼玛失去丈夫后,一直心情忧郁。但她从来不把自己的忧郁倾泻在别人身上,自己倒像一片温软的青草地,汲纳燥热的阳光。 实际上,琼玛是非常不幸的人,她的生命经历过三次接连不断的打击,早就破碎不堪。第一次是因为她错打了自己少女时代的好友一个耳光,那个少年为这耳光投海自杀了。琼玛说她为此痛苦地负疚终身。接着是她丈夫病逝和女儿夭折。还有什么比这些更悲惨的?琼玛的痛苦,就是我的痛苦,如果我能抱慰琼玛的痛苦,就是我的幸福。我一直努力让琼玛从过去的受伤记忆中走出来。过去做过的错事不可能挽回,况且那个少年只是为一个耳光自杀,我总觉得太夸张。死去的亲人固然是终身的悲恸,可是,我想她死去的亲人也希望她好好活下来。可琼玛听不进去。
我觉得,对个人自己的不幸或自己偶然造成的不幸,只能在宽恕和赦兔中得到补救。宽恕不是遗忘,强迫自己遗忘自己的受伤或不幸,是怯懦的表现,表明自己的受伤或不幸还在继续伤害自己、毒害自己。宽恕伤害你的人或赦免自己偶然造成的过错,其实意味着活着,但要记住,意味着生命本身比生命的受伤更有力量。宽恕别人不是说受伤算不了什么,别人对我行的不义算不了什么,赦兔自己的偶然过错,也不是说过错算不了什么,而是说,我把别人对我行的不义和我遭遇的偶然不幸或我的偶然过错统统交在了上帝的手中。囚为能够宽恕和赦免的,其实不是我们这些活在软弱的自然生命的偶然中的人,而是上帝之子基督。耶稣基督的生命就是受伤的生命,这是上帝的受伤,为了我们的偶然的受伤不再伤害自己的受伤。人本身并没有宽恕和赦免的能力,只有上帝才有能力计算这些人为的和自然的伤害的分量,而我作为人是计算不了的。宽恕和赦免把受伤和不幸的痛苦记忆化解为重新更好、更珍惜生命的记忆,使受伤和不幸不再能伤害自己。 这就是为什么,我虽然是革命者,仍然也是一个基督徒。革命只是为了改变没有自由、公义的社会制度,它无法消除生命个体在软弱的自然生命的偶然中的伤害或受伤。即便是上帝,也不可能精巧地设计出一种完美的社会制度,使个人生命根本避免偶然的伤害或受伤。偶然的伤害或受伤是人的社会生命自然牵缠的结果,上帝让自己的亲身儿子受致死的在世伤害,就是为了让我们不再活在自然牵缠的受伤中,而是活在他的受伤的爱之中。如果革命也要革掉基督的上帝的命,偶然的伤害或受伤就只有人为的、非自然性的伤害来补救了。
我真希望琼玛不要再让苦痛的记忆咬噬自己,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生命的珍贵是上帝给予的。本来,我已经感觉到琼玛变了许多。虽然我与琼玛是革命同志的友谊,琼玛对我很矜持,在表达情感上,对我的态度一直暧昧,但我看得出,她对我与对别的革命同志不一样。琼玛对我虽然矜持,却很体贴。在琼玛的食橱里,时时都预备着我喜欢吃的糖果,她并没有给别的同志留这类东西,甚至牛虻也没有。这显然已超出了同志般的友谊。 我想她明白,我多么爱她。有好几次,我抓住她的手,想抱吻她。牛虻的出现,明显使她的心情叉变得恶劣起来。我不得不克制自己,不能在她心情不好时抱吻她。我一开始就感觉到牛虻对琼玛的态度有些蹊跷,我对琼玛说过,“这个人很危险;他是神秘的,残酷的,无法无天的——而且他爱上你了!”当琼玛对我说,她与牛虻“已经连结在一起了”,我觉得世界是一片漆黑。 情爱是最为纯粹的自由,也是最为脆弱的自由。琼玛喜欢我,但更爱牛蚯,我也不必为此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不幸的人。琼玛要跟牛虻去干那件冒险的偷运军火的事之前,也还想到要征求我的同意,说服我让她去,说明琼玛还是顾及到我对她的牵挂,她并没有答应过我什么呀!琼玛看出来,这样的消息使我的感情深深受伤。不过,她还是同牛虻走了。我并不因为琼玛不爱我而怒恨琼玛,我尊重她对牛虻的感情。当然,我先要弄清楚,牛虻是否爱琼玛。我直截了当地同过牛虻:“你爱她吗?”一旦知道了牛虻爱她,我甘愿代替牛虻去执行那件有生命危险的政治任务。我对牛虻说,如果我自己死了,琼玛“对我的伤悼不见得会像对你那么深切”。 牛虻嘲弄我的心愿只是“一套罗曼蒂克的自我牺牲”,他对我说:“如果死是我的任务,我就不得不完成。”
我对他说:“那么,照你的意思,如果活是我的任务,我就不得不活下去了。”你真是个幸运儿。” 看得出来,牛虻是一个感情深受过伤害的人,从自己的感情受伤,他学会了轻易地、随便地,甚至自以为正当地伤害别人的情感,从自己的不幸中学会了让别人不幸。他是为了报复自己过去的生活世界而回来的。我在情爱受伤时,连选择殉爱的死也受到牛虻的嘲弄。我并没有要与牛虻争夺琼玛。我不是牛虻的情敌,我尊重爱的自由,这是一种高尚的举动吗?不见得。我的性情如此而已。你们这些听讲革命故事的人,不要以为我是出于革命友谊而不与牛虻争夺琼玛。
情爱的受伤是生命的自然现象。受伤的情爱有明智的和悲愤的,就像我的明智和绮达的悲愤,并没有崇高或卑劣之分。我的明智并非得自于我的革命者情怀,而是得自我的个人天性。 琼玛读到牛虻的那封遗书,哭得死去活来。她为失去牛虻而哭,我还是要抱她,让她感觉到,在心碎的时候,仍然有人爱她。爱一个人,对我来说,就是无论如何让她觉得有一个人与她一起共享幸福和分担苦楚。对情爱大可不必夸张到神秘或神圣的地步,幸运的情爱不过是两个性情相合的人偶然相逢。不幸的情爱远比幸运的情爱多见,不过是因为,当一个人在世的时候,要遇上性情相合的人的机会几乎等于零,如此而已。幸运或不幸的情爱其实与革命或不革命完全没有关系。牛虻身陷囚牢,即便不是为了革命,仅仅为了琼玛,我也甘心情愿冒生命危险去营救牛虻。
琼玛讲的故事
事情是这样的。 我一直为误打了亚瑟那一个耳光而负疚,背负着这一过错的重负生活了近二十年。其实,人在少年时犯这类过锗,是很常见的。若非因为别的原因,我也不见得会为这一过失而如此负疚,以至于毁了自己的青春。 别的什么原因?亚瑟因那一耳光投海自杀了。出事后的那天夜里,我撞见过蒙太尼里神父。我告诉他,“杀死亚瑟的人就是我”。神父对我说:“我的孩子,你安心吧,杀他的人是我,不是你。我欺骗了他,他发现了”。我不懂这一说法是什么意思,也许是神父想宽慰我罢。我想,我不能释去重负的根本原因是:我爱亚瑟,竟然误打了他一耳光,而且是为了乔万尼。 我曾与乔万尼一起做革命的宣传工作,钦佩他的才干,但还没有到爱他的地步。亚瑟肯定有些吃醋。我在两性感情方面成熟得晚,那时还不懂两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情感。我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其实是喜欢亚瑟的。当我知道误怪罪亚瑟,心里难过得要命,我才意识到我因此终身失去了我爱的人。要不是因为当时父亲病重,我也想投河死掉算了。 父亲见我憔悴不堪,带我去了伦敦,离开伤心之地。乔万尼追到伦敦,要娶我。他的确很爱我,但我答应嫁给乔万尼是出于痛苦,而不是爱情。因为乔万尼也为亚瑟的自杀感到负有责任,感到痛苦。我对玛梯尼说过:“是双方共同的苦痛把我们结合在一起的”。 我的生活实在太糟,真的是破碎不堪。与乔万尼结了婚,我也感到对不起他,因为对他没有爱,我的爱在死去的亚瑟身上。可以想象,乔万尼在夜里抱着我赤棵的身子。没有爱的激情的身子,为另一个所爱的人而苦痛的身子,他会有什么感受。后来,乔万尼因干革命活动牺牲了。我觉得他是故意不小心,因为他感觉到我委身于他不是出于爱,而是同情。对他的死,我也感到负疚。我一向小心为人,却伤害了两个爱我的男人。这是我的命运? 我和乔万尼刚结婚就有了一个女儿,她出生后不久就死了。我真不想讲这些。后来讲革命故事的人总把我说成是一个坚忍的革命女性,这究全搞锗了。我是一个女人,我为自己的爱疯狂过,也为自己的爱而坚忍到现在。同志们都觉得我是很明智的女人,在讨论革命工作的策略和计划时,头脑很清醒,而且能坚守道德原则。可是,在牛虻要求我帮助他偷运军火时,我明明同他在革命与暴力的问题上意见不和,我还是同意了。我还自欺欺人地要他向我保证:“这桩事情不跟任何行刺或是任何暗杀发生关系”。我当然明白,偷运军火来不是为了搞行刺或搞暗杀,又能用来做什么?我主张温和的、“天鹅绒式”的革命。我明明反对暴力革命,还是答应牛虻帮他偷运军火,说明我因为他而放弃了自己的政治原则。我爱上了牛虻?不,应该说,我隐隐感觉到,他就是亚瑟,他没有死,他回来了。为了亚瑟,我可以疯狂,可以不顾自己的政治原则,也可以——当然,这也是没有办法——伤害玛梯尼。 我一直不明白,牛虻为什么不告诉我他的真实身份。从他的手的动作,我看到熟悉的小亚瑟的动姿和表情。我起疑心那天,去图书馆查了资料,南美探险队的时间与牛虻的流亡经历吻合。我一直收藏着一些令我平生伤痛的小东西:乔万尼给我的第一封信,他临终前握在手里的那束如今已经干枯的花瓣、夭折的女儿的一络细弱的头发、我从父亲坟墓上带回的一片枯黄的树叶。藏得最深的是十岁亚瑟的照片,这是我生命的源头,我的初恋。他那秀丽的孩子气的头多么可爱,脸上的线条是敏感的、易受伤的,恳切的眼睛带有天使般的纯洁。我不能想象这颗灵魂。这个身体被我逐入污秽、卑贱、苦楚的恐怖之中。我仿佛进入了他的内心,进入了他的身体,亲历受践的灵魂无可奈何的战栗和肉体受折磨的痛楚。
经历过种种磨难,牛虻的确变得很残忍、刻毒。一开始我一点也不喜欢牛虻。只是当我慢慢感觉出他就是我失去的亚瑟,我就原谅了他的一切。他的第二次死,使我的后半生也毁了。我有的时候觉得,他是自私的。为了报复自己的不幸,他毁灭了我的爱。
但谁是他的不幸的祸首呢?是他自己,还是别人? 我想用自己的身体去维护牛虻,但他一直拒绝我分担他的痛楚。他明明知道我为自己的过失痛苦,而且为这过失,我的半生已经被毁掉了。他为什么不让我重新看到光明,让我重新抱住他的头亲吻?他想报复我吗?不愿原谅我吗? 有好几次,牛虻的头蜷缩在我的臂弯里,或者抓住我的双手。我感觉得到,他的心在发抖。牛虻的内心实际很脆弱,但他只在我面前袒露内心的脆弱。有一次,我对他说,他对待绮达不公平,他没有权利侮辱一个女人。他向我承认,这是他生活中的“一段丑恶的纠葛”。他对我说:“一个男人不是每天都能遇到一个可以……可以爱恋的女人的,而我……我是一个曾经陷溺过的人。我害怕……害怕黑暗。有时我是不敢单独过夜的。我需要一件活的……结实的东西在我身边。……我怕的是内在的黑暗。那儿并没有哭泣或咬牙的声音,只是寂寞……寂寞…”。 但这就是他可以轻贱绮达的理由?牛虻虽然是革命者,他作为一个男人其实与一般的男人一样,是软弱的。再说,一个女人不也是很难遇到一个自己爱恋的男人?但这不是让自己的身体沉溺的理由,身体沉溺只会因为心的脆弱。 我同牛虻去干那桩偷运军火的事之前,玛梯尼有意让我和牛虻呆在一起,我很感激玛梯尼。老实说,玛梯尼的心性比牛虻要好得多。我有时设想,要是与玛梯尼一起生活,会是幸福的,他懂得抱慰我。人的命运啊,就是这么难以说清。我错失了幸福,就因为不能释然的初恋的伤感。 那天夜里,星象都躲起来了,没有月光,只有一支烛光照着我们两个虽然性情不和却因一段少时的感情而缠结在一起的人。牛虻躺在我坐的椅子前面的地毡上,抓住我的手,用指尖轻轻抚模我的手心和手背。然后同我一起吃甜饼干,喝酒,说“这也是一种圣餐”,他还有少年当神学生时把自己看作是基督的感觉。他总不放过一切机会攻击教会,我不懂这是为什么。 他把头靠在我的膝盖上,用手捂着脸,我俯下身子,用手抱着他的头。就这样,有好一阵子谁也没有说话。好安静的夜,我们都知道,这次行动凶多吉少。我没有悲壮感,我只是为牛虻而去的,为了少女时候的爱而去。 未了,我对他说,“也许从今以后我们永远不能再见面。你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了吗?” 玛梯尼突然回来了。他并没有提前回来,他很守时。不过,牛虻已经没有时间对我说最后的话了,本来,他已经准备对我说出真相,也就是他临刑前给我的信中说的话。 我十分清楚,我的不幸与革命没有一丁点关系。不要以为革命才使我遭遇这一切。我所遭遇的,都是生活中自然而然可能遭遇的,没有革命,我也不会幸福。没有必要夸张革命者的情爱。 蒙太尼里大主教讲的故事
事情是这样的。 我年青的时候做修士,爱上了葛兰第斯,她后来嫁给了勃尔顿。她是个美得让人不知所以的女人,有一张圣洁的脸。我真不明白,世上竟会有这么漂亮的女人。
软弱,人性的软弱,而且是那么短瞬的软弱,让我犯下了过错。不管怎么说,葛兰第斯也爱我。我们在后花园幽会,在干草堆里度过欢爱的时刻。 我一生都爱葛兰第斯。我老了,知道自己时日不多。我多么渴望能进入安葬葛兰第斯的墓穴,与她长眠在一起。 葛兰第斯有了身孕,我申请修会批准我去中国最贫苦的山区贵州传道。我想靠苦行来涤除我的罪。从中国回来,我知道葛兰第斯已病逝。自我们的事发后,她就患了恐惧症,健康一天天坏下去。亚瑟是我们的孩子,虽然他名义上不是我的儿子,我一直把他视为自己的儿子,事实上也是我跟葛兰第斯的孩子。但我不能让他知道。亚瑟很爱我,这是对一个神父、一个教会中德高望重的长者的爱。我一直担心他参加革命组织。我能理解这种革命的愿望,但太危险。我担心亚瑟出事,我己失去了葛兰第斯,不能再失去亚瑟。 可是,命运再一次打击我。亚瑟从牢里出来,是我出的力。但他的同父异母兄弟把他的真实身份告诉了他,亚瑟受不了,投海自杀了。实际上是我杀了他,杀了我的亲身儿子。 这当然不是上帝的过错,而是我的过错。亚瑟知道真相后,拿铁锤砸碎耶稣蒙难像是不对的。他受的屈辱是我——一个有罪的凡人造成的,并不是耶稣造成的。亚瑟还没有懂耶稣受难的意义,这也说明我的神学教育无方。耶稣就在羞辱、污秽、屈辱、苦楚之中。亚瑟在给我的临别信中说:“我相信你跟相信上帝一样”。这说明亚瑟在神学院学了几年,还没有入门。我当然不跟上帝一样,怎么能相信我就等于相信上帝呢?恨我怎么就要恨上帝呢?没有上帝,我这罪人怎么活下去?亚瑟还不能区分人的罪与上帝的义。这不能怪他,他太年轻。 是的,我没有亲自告诉他事情真相,是我的过错。若果我向他忏悔,也许会好得多。亚瑟认为我向他说谎、欺骗了他,对我是不公平的。我没有说谎,因为我什么也没有说。我只是特别的关照他。 亚瑟死后,我的心碎了。我觉得主的手很沉重。我常常一个人跪在祭坛面前忏悔、祷告,无泪地鸣咽。幸好经上写道:“你不该蔑视一颗破碎的、痛悔的心”。 当牛虻出现时,我完全没有想到他就是亚瑟。这是一个刻毒的人,声称自己偷运军火是为了“杀老鼠”。好像他的邻人在思想上与他不一致,就可以把他们当老鼠来灭除。据波拉太太琼玛说,这个人蔑视人性的神圣,看来是真的。可是,为什么?因为他的手被老鼠咬过,也就是说被别人伤害过,他就可以这样对待世人、对待生活? 牛虻好像对我个人怀有一种特别的怨恨,好像他对教会的仇恨,都是由我造成的。他嘲讽、耍弄我,私自闯入我个人伤痛的深处,把我破碎的心当作嘲笑和戏该的佐料。事实上,我也感觉到,他的品性本来并不坏,他是一个勇敢无畏的人。但他为什么对我那么刻毒? 牛虻因偷运军火被捕,我去监狱看他,这是我作为神父的职责。啊,我的上帝!他在囚室里告诉我,他就是亚瑟!上帝啊,请不要这样。 这是事实,这是命运。我想帮助他逃跑,我想再一次救他,他是我的儿子。 可是,他要我在爱上帝与爱亲生儿子之间做出选择。他对我说:“你说你爱我——你的爱已经使我够瞧了!你以为我听了几句甜言蜜语,就能把前帐一笔勾销,重新做你的亚瑟吗?”他激动得不能自己,好像终于有了机会控诉我,说他受的苦足够使我放弃我的主。他问我,复活的那稣到底为我做了什么,我的上帝是一个骗子,他的创伤是装出来的,他的痛苦完全是作戏。这些话未免太过分了。牛虻觉得自己才是上帝,我的上帝占据了他应占的位置。牛虻竟然说,那稣只在十字架上被钉了六个小时,他在十字架上被钉了整整五年。牛虻要我的人性的软弱变成反抗上帝的坚毅!啊,我的儿子怎么会变成这样!他把我本来就破碎的心放在一个小盅里像捣蒜头那样捣。他是为了践踏我己破碎的心才回来的吗?我突然感到心里一阵绞痛,剧烈的绞痛……
讲革命故事的丽莲以为我开始憎恨上帝了,以为我再也不能忍受了,以为我开始觉得上帝只是用“两片染满鲜血的嘴唇微笑着,俯视着人类的苦难和死亡”。她与牛虻一样,把人的罪过转移为上帝的罪过;把人类相互残害的鲜血变成基督的鲜血。他们都错了。基督的鲜血是为了赎人类相互残害的鲜血的酱色、使之重新变得鲜红而流的。更可笑的是,丽莲把我的悔罪变成上帝的悔罪,似乎上帝对人类犯下了滔天大罪。这是一种夸张的、混乱得一塌糊涂的无神论逻辑。
的确,我的儿子死了,我的丧子之痛令我能够体会到让自己的儿子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圣父的苦楚,看到圣父竟丢开自己的亲生儿子,让他去遭受悲惨的命运,为人类赎罪的血就在圣子那稣身上。我不明白的是,有的人固为自己个人的痛苦而信了主的救恩,有的人因为自己个人的痛苦成了主的仇人。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也许是因为个人偶然的生理天性。一个人的生理天性是自然而偶然地被造化出来的,上帝管不了这些事。上帝造人的教义,说的只是,人的生命的神圣性是上帝的受死造就的;无论人的自然生命如何的偶然,都不应该蔑视一个人生命的脆弱。
牛虻对我的怨毒都是我个人的罪过造成的,也是他的生理天性造成的。但他毕竟是我的儿子,因此是我个人的痛苦。牛虻不仅觉得我欺骗了他,也觉得他的母亲欺骗了他。他的怨恨是对我和葛兰第斯的爱情的嘲弄。我因为这爱而铸造了无比的怨毒。他毕竟是我和他母亲的爱的结晶。啊,我的胸口为什么那么绞痛。 牛虻的讲法
事情是这样的: 本来我可以过好端端的生活,却被那些教士骗了。我喜欢琼玛,波拉却老是围着她转,我妒火中烧。其实,我们都是一个镇上一起长大的伙伴。那时,我在神学院念书,琼玛和波拉刚人文中学毕业,准备上大学,我们一起参加了一个革命团体的活动,只不过琼玛和波拉比我参加得早些。 虽然波拉是我的革命同志,并不等于因此有权利围着我的琼玛转,我产生妒意也是太自然不过的事。鬼使神差,我却要为这事跑去向神父忏悔,喜欢一个女孩子有什么好忏悔!没想到这神父告了密,害得波拉和我都入了狱。革命同志们还以为是我出卖了波拉。为这事,琼玛打了我一耳光。多可怕的事!我最心爱的人打了我一耳光,而且是为波拉打的。在我心中,琼玛是纯洁、无畏的圣女,我竟然因为波拉挨了她一耳光。 最可怕的是,从狱里出来,我的异母兄弟勃尔顿告诉我,我是私生子,我的亲生父亲就是我无比敬爱的蒙太尼里神父。什么叫私生子?这是耻辱的印记,高贵身份的剥夺,终身受人蔑视。我极为敏感、自尊,这有什么不对吗?显然,我的血统里有高贵的血液,我的母亲有英国贵族血统,为什么偏偏我成了私生子?他们有什么权利让我成为私生子,我同意过吗?为什么他们要让我一生下来就带有羞辱的胎记?你不妨想一想,带着私生子的标记怎样生活? 我不得不出逃,逃离这个耻辱的地方。我制造了自杀的假相。十三年来,我四处流浪,吃尽了人间苦,受尽了人间辱,我的身上印满了受苦受辱的斑痕。这一切自然都该算在蒙太尼里神父和琼玛帐上,尤其要算在蒙太尼里帐上。我的受苦受辱都是蒙太尼里的罪过,不,是他的上帝的罪过。我要报复。所有的教士都是伪善者,对付他们,最好用短刀和尖刻的嘲讽。 机会来了!家乡的革命同志聘我去写攻击教会的小册子。十三年的流浪已经改变了我,他们没有谁还能认得出我,况且他们都以为亚瑟早就死了。当然,我已经不是亚瑟,而是牛虻,是让上帝、人性、爱、宽恕、教会感到不舒服的牛虻, 琼玛一见我就觉得我太冷酷,甚至残酷。她懂什么残酷?她对一切都慈悲为怀,却从来不知道灵魂——个活生生的、拼命在挣扎的人的灵魂受辱的残酷。 琼玛似乎有点疑心我就是亚瑟。我已经知道,当初她并不爱波拉,而是爱我。她打我那一耳光是误会,她为此一直悔恨要命。就让她悔恨罢,让她尝够悔恨的痛苦,让痛心的悔恨啮噬她的灵魂罢。 我心中也有脆弱的时候,看到琼玛实在痛苦,也于心不忍。有一次,我竟然在她跟前跪下来,把脸埋到她的裙据里,心里喊到,只要不再让我遭受祸害和受委屈,我就会重新变成她的亚瑟。 “啊,不,不!我怎么能忘掉这一切呢?把我推到地狱里去的不正是她——用她自己的右手打我耳光的不正是她?”我心中的另一个我,永不宽谅受伤害的我如此喊道。 对蒙太尼里也是这样。有一次,我无意中偷偷看到他在忏悔,不,是痛悔。他那断断续续的低语充满了无尽的绝望,最终沉入听起来让人心颤的无泪鸣咽。我不该蔑视一颗破碎的、痛悔的心吗?它还在流血啊!其实,要治好这颗破碎、痛悔的心,对我来说是举手之劳。还有琼玛,那头乌黑的秀发中一络白发正在漫延。只要我能够宽恕,愿意宽恕,能够从自己的记忆中剜除那受辱的斑痕——那个耳光,那个私生子的标记,以及随之而来的拉斯加、甘蔗地、杂耍班的屈辱。 不,不能宽恕不应该宽恕!天底下没有比我所受的更悲惨的事了。 的确,要不是旧恨每每在我心软的时候涌上心头,我就动摇了。这就是我的坚强的革命意志。 我受的最后考验是在死囚里,蒙太尼里来看我,我已把脸埋在他的臂膀里,从头到脚都在发抖,我差一点又动摇了。 可是,他竟然对我讲起什么要避免暴动和流血,讲什么保全无辜的人民。谁是无辜的人民?我就是允辜的人民!说我手上会染有他人的血,难道你蒙太尼里手上没有染过我的血?!我们无神论者不像你们教士那样虚伪,我们敢担当手上染的血,担当不住,垮掉了,那是我们活该! 我干脆告诉他,我就是亚瑟。看他那副痛苦万分的样子,既让我可怜,又让我愉快。其实,我只不过要他放弃基督教信仰,成为无神论者,我就可以再认他为父,那样才表明他认同了我的受苦。我对他说:“你和我站在一个深渊的两边,要想隔着它两人携手是办不到的。……如果你爱我,就把你脖子上的十字架取下来,……我不接受你那上帝的唾余。”与我一起做虚无主义者——这样就会重新成为我的父亲,还是继续做神父,由他自己选择吧。 啊?他说什么我把他的心撕成了两半?要逼他发疯?他不曾把我的心撕成两半?他不曾逼我发疯?是他先把我的心撕成两半。我对他正言说:“什么,你有什么权利——我好像是要对你复仇!难道你还不明白我只是要救你吗?难道你永远不明自我是爱你的吗?”可怜的神父,念了十几年神学,讲了一辈子道,还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得救和爱。难怪马志尼同志说,应该让教士们学会真正的上帝崇拜,一点没错。 他双手掩面,哭了起来。已经年迈的人,竟哭得那么伤心。算了,我听都懒得听,干脆用毡子把头蒙起来。 其实,我心里也难过得要命,他毕竟是我父亲。他走后,我也哭起来。我拾起父亲失落在地上的手帕,在上面亲吻、哭泣。讲革命故事的人不要夸张我的坚毅,我心里实际很脆弱。 听革命故事的人们,不要误以为我为了人民向教会宣战。我只为了自己未经同意的私生子的私怨,革命是为了要求赔偿我的生父带给我的受辱的生命。不错,那是他偶然犯下的过错,生活中这类过错其实多的是。我自己也有过丑恶的过错。但为什么偏偏是我要承受他的偶然过错的后果?我就是想不通。你说我的心态有毛病?我倒想问;谁的心态没有毛病? 我多次说过,这是我“私人的痛苦”,革命理想为我这,“私人的痛苦”提供了复仇的机会。难道一切痛苦不都是“私人的”?难道为了“私人的痛苦”复仇应该害羞?自由、民主、人民的苦难,都是为了抹去“私人的痛苦”借来用的口号!就像绮达是我在流亡中借来用的身体。我敢说,总有一天,人们不再需要这些口号,就可以复仇。这就是公平!我的自由制造流血,就是为了有一天复仇不再需要害羞,不再需要像我这样乔装打扮,不再需要经过流亡。到那时,没有教会,只有人民民主专政的法庭。为了建立这样的法庭,牺牲我自己的生命是值得的。你们应该记住我的牺牲,永远纪念我这个革命烈士。 失而复得的心情~~前两周,这个空间被封了,原因就出在我贴了喜欢的女人梦露的照片,有不洽当的暴露。哦~本以为,上帝都会欣然理解怀念着的这份美好,怎奈大千世界,个体的欣赏和挚爱也只能对秩序敬礼。
这个空间里的照片,大部分都是绝版的。
那些曾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朋友,即便有些人已失去联络,可是曾经彼此真诚共处的那些情景却被时间风干成一幅幅温情的画面挂在我记忆的墙上,成为我生命中的礼物。
在我安静的时候,从一张张相片里去仔细辨认:哪张快乐洋溢的笑脸,曾温暖我某个寒冷的冬晨;哪个嘴角开过善意谐谑的玩笑,曾快乐我某个浮燥不安的夏夜;哪双忧伤的眼睛曾在我的怀里哭泣,被我抚慰着完美而脆弱的心……
被我小心找到的那些细节,或许早已封存在他们记忆的深海,基注于他们生命中更为繁华的景象之底。
我把心历的每一次振动都当做自我个体生命小宇宙中的海市蜃楼,美幻却又那么真实的虚无在眼前,欲留不能。我珍惜、不舍,我只可拼命去记忆每一个瞬间闪现的片段。我不忍我的过去破碎支离,我愿存在过的一切都能真切的可以触摸。一段苦涩的爱情,脆弱却纯真的心疼;一次孤绝的离去,固执却依恋的眼神;一个美好的梦想,宿命般的实现……
我真的希望,哪怕在我生命的尽头,我灵魂的茫点游离于这个世界和梦幻的边缘,就算我已闭上双眼,我已不能呼吸,已不能思想,已没有体温,已渐渐融化掉……我依然可以静静的看到我生命中有过的感动和美好,仅仅这些就足够了。 ottobre 2005 他只是个孩子~~夜,偏偏这一刻死寂,天空罩压在你头顶,你感觉得到,黑暗砌在四周,在这个寒冬的夜里,咸湿冰凉地将你一层层包围,……迈开的双腿,沉重如铅。无力逃走,却也无路可退…… 你希望夜是静止的吗?在你受到伤害的时候给你一个平淡的斜视? 你希望夜是温柔的吗?在你不想回头的时候给你一个热烈的拥抱? 其实你心里很清楚,这只是一个漆黑的晚上,你胸中灼烧着无名的愤怒,但你并不渴望游走。你要的或许只是一个不舍的眼神,只是一个轻轻揽住你的动作和一句暖暖的安慰……可是你什么也得不到!你自恋又敏感,脆弱又阴郁,所以在这个凌晨三点寒冷的街头睁着无望和恐惧的双眼期待自己的名字响亮地回荡在夜色里的只能是你,天真又忧伤的你!还像个孩子,因为没有吃到想多吃的那一块糖而负气的躲在草垛里,等着月亮爬上天的时候,一边兴奋一边露出胜利者的骄傲等着妈妈沙沙的喊着你的乳名…… 你渴望成长,却拒绝深刻;你渴望真爱,却落得伤痕无数;你渴望深情相拥一生一世,却发现你的心还是孤独,没有归属的飘荡…… 你没有学会宿命由天的恬淡,亦没有找到由你漫天的乐园;所以你只能单纯地玩味着这个伤感的黑色游戏,曲终曲散都只你一个人来导演。 你累了,就坐在路边,随意点起一支烟,僵冷的一个你吐出的气息,一如黎明里的一株向日葵吐露的芬芳,一样在切盼着晨曦……手中的烟头忽明忽暗的交错,你等来了东方的第一抹鱼肚白;心中那个忽远忽近的梦想,深刻了你一夜的孤独! 当你以为这个城市还有尽头的时候,你等待的那个影子早已退场。 在将要喧闹的大街,你瘦消落寞的身影只能选择一个单薄的转身,手中的烟头记得不能乱扔…… ottobre 2005 热闹的婚礼,疲惫的新人~~轰轰烈烈的十一假期开始了。
乘上回家的列车,兴奋得一路没睡,为在表哥婚礼上的做个合格的伴娘而思谋着如何表达每一个礼仪动作。
路途劳累的催眠下,与爹妈聊着聊着竞不觉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时已是10月1日的上午8点。我的伟大角色马上就要上演了。之所以如此激动,只因表哥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之一。童年的记忆里充溢着表哥对我的疼爱之情。他会把压岁钱全部给我买那时候香香的糖果味的橡皮,只因我狂喜欢收集;会把酷夏午后我们一起用长长的竹竿一端裹上面筋粘到的10多个知了用油炸熟了以后都给我吃,自己只装作不经意地尝一下然后说根本不馋;下雨天路上有水坑儿他就背着我过去……表哥大我四岁,疼我好像成了他的习惯。有一次我自己跑到他家门前的鱼塘冰面上溜冰,滑倒时胳膊撑地摔断了,表哥听到我哭从屋里跑出来,拖鞋都跑掉了。家里没人,表哥自己骑上三轮车带我去医院打石膏,我哭得稀里哗拉的,表哥搂着我说:“别怕,有我呢。”那一年表哥11岁,我7岁。
后来的很多年里,我们只能在每年的大年初二两家拜年的时候见上一面。小时候的亲密已不再,就像朋友一样喝点酒,我问他为什么不恋爱?他会说他没有感觉。我问他想要什么感觉呢?他会说很亲的感觉。就这样,我们或多或少地感怀一下各自心情。
就在今天,“奔三”的表哥要结婚了,从没有谈过一场正经儿恋爱的表哥要与经人介绍相识三个月,见过五六次面的女人结婚了。亲朋都来为他祝福,他父母脸上写着”如释重负“四个字。表哥的黑脸儿上有一层细密的汗珠儿,一脸让人读不懂的笑容。
按约好的时间,表哥开车带我去化“伴娘妆”。路上我问:
“这个嫂子长什么样子?”
“挺漂亮的,戴副眼镜”,表哥答。
“哦,长头发吗?喜欢你吗?”
“对,长头发,喜欢,不然干嘛嫁我。”
“哦,真不错,我不用再为你这个老大难费尽心肝儿了”
“是啊,亲朋都了了心愿了啊哈哈”
……
化妆的时候表哥一直窝在影楼大厅的红色沙发里抽着烟,不时从左侧的镜子里瞄我一眼。氤氲的烟雾还有桔色的灯光,此刻的表哥看起来很有棱角,刚剃过的胡茬儿犯着青光,浓重的双眉一直锁着,嘴角却还保留着清早见到的那款笑容。
我的妆化得有些浓了,盘起的头发使我的圆脸毕露无疑。浓重的腮红映衬着我过于兴奋的表情,导致一位刚进门的大姐嘀咕了句:“这新娘子真漂亮”
……
在我到更衣室里换特意从北京买的“木真了”金色祺袍的当口,婚车队总管二毛哥来了电话,催我们快些回吧,要赶在中午11:30前把新娘子接回来。二十多桌子的客人等着中午12:00要准时开席吃喝尼。
快到家的时候,远远就看见人头攒动。车队排着六七辆车,接新人的车是辆黑色“现代”,装饰着鲜花,车头贴着大大的红喜字。
司机就是二毛哥,表哥的发小儿,曾在自己的婚礼上对表哥说:
“大坡,我媳妇就是你媳妇,咱俩……没得说”。
我想二毛当时是不是喝多了呀?
替表哥捧上鲜花拿上红伞,我们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到了新娘家里,热闹气氛显示不如表哥家。嫁女和娶媳妇氛围显然不同,表现形式也要有所区别。新娘的爸妈故意淡然的客气着,给我们倒了茶水后就收拾着走开了,丢下一句:你们自己敲开门吧。
新娘子的“闺房”里传来劝慰声:人生都要经历这次不是?过得好就是福气,别哭花了妆啊~~
我斗胆敲门:“我是新郎的妹妹雁儿,来接我的新嫂子哩~快快开门吧!”
“新郎自己说话啊”
哦,我知道考验我们的时刻到了,这就是传说中的“美人关”了。
“我是新郎,我接老婆来了”,表哥答(这都是头天晚上“过来人”教过的)。
“不是说说就接走的吧?表达点诚意出来啊”,显然给新娘护驾的人嘴皮子功夫一流。
“那要我怎么做呢?尽管提。”
“唱首歌儿吧”,里面答。
在我印象中表哥就哼过一首火风的“大花轿”不会是唱这……我正在想着就听表哥一声狂吼:
“抱一抱呀抱一抱,抱着那个妹妹上花轿……”
屋子里传来哄笑声,“好了好了,新娘子倒是乐了,可我这儿还辛苦半天呢……”,我赶紧从门缝儿塞进两红包。门一瞬间打开了。
新娘穿着婚纱坐在床上,皮肤看起来光洁健康,哭红的眼睛对着我们挤出一个笑容。
表哥按风俗开始满屋子找新娘的鞋子。下一道工序是替新娘穿好袜子和鞋,才能背着新娘出门呢。表哥又是一脑门子的汗。我企图劝说新娘告诉我们鞋在哪儿,省得表哥抓狂找不到。嘿!真是巧了,当我不小心拨开婚纱要坐在新娘身边套磁的时候,下面居然露出那红红的高跟鞋尖儿。我使个眼神给表哥,他这才算把鞋找到了……
40分钟过去了,才终于把新娘接到车里。
一路上,我们前面那辆车上的录影师从车的天窗钻出来,一如当年中国领导人在大阅兵仪式上那种威风八面。指手划脚示意新人摆出各种姿式,表哥的墨蓝色西装后领口汗湿了一片,要抱着新娘子的后腰,还不能把头饰碰坏了。新娘子人倒随和,问侯着我:
“大家总提起在北京的雁儿,今天难得见到,果然漂亮大方。”
我亦回敬道:
“嫂子人美心善婷婷玉立……”,我把能想到的好词儿说了个遍,还一脸绿叶配红花的谦卑相。
车到家的时候,我要先下去,把“米糕”放在车门前给新娘踩。然后给表哥开车门,表哥再把新娘子请出来。我则大把地撒红枣儿、染红的花生、栗子,撒一地儿让看热闹的人来抢。
在1000响的礼炮巨响声里,一路人簇拥着新人先入了新房……此刻时钟指向了11:20。
妈妈千辛万苦的拨开人流,往我嘴里塞了块什么肉,说:
“ 一会儿仪式开始你就得站着,还要端着烟酒托盘儿陪他们敬二十几桌酒呢。”
天哪,敢情这全国的婚礼都一个样啊,就在今年北京一个死党结婚,我当伴娘的时候也是陪着敬酒,生站了两个小时。还没算上那婚礼主持人冗长作秀的整整一个小时。
11:30婚礼准时开演了。说演,是因为都是固定的程式,就是模仿电视剧里且痕迹很重的那种。介绍两个人的恋爱史时,实在没什么可说的。表哥就撰传:
“那次约好在三角公园门口见面,我手捧鲜花等她,结果她打电话给我,说直接来我家吧。哈哈~~”
表哥夸张地表演着,真像“回忆”带来的激动一样。此时的新娘随和地笑笑,什么也没说。
12:00准时开席,亲戚们吃得欢实,吹斛吆六,笑声一浪高过一浪;
我陪着替新娘换了套红礼服。12:30正式开始“敬酒大礼”。
……
13:20的时候,我头晕目眩。新娘子脸上再也挤不出之前那个“格式笑容”,打了厚粉的脸上笑过的印痕清晰可见。她重复着敬酒的动作,重复着“感谢光临“。她的假耳环也不知什么时候掉了一只,我轻轻的把剩下的那只也摘了下来。
大喜日子的表哥,敬酒到一半的时候因为喝白水被人识破,后来是真喝,38度的皖酒。已经面红耳赤口吐狂字儿了。
快14点的时候,敬酒仪式正式落幕。我迫不急待洗去满脸的粉脂、粘胶的盘发,脱去祺袍换上了宽松的针织衫儿~~新房里两个陪新娘一起来的姑娘在评头论足着家具及婚礼中某个意外或不妥当……新娘依然从容淡定地望着火红的喜字在想着别人无从知晓的心事。
妈妈给陪亲的两个女孩子,还有我和二毛哥,加一对新人,开了一桌菜。就在新房的客厅里。
表哥无意识地抽着烟,含乎着说一定要我陪他喝两杯。说今天他大喜的日子,谁都喝不醉,喜酒不醉人。
出乎意料的是新嫂子也叫板说:“大家一起喝,大喝特喝今天……”全然没了刚才婚礼上的矜持礼貌状。
我们六个人喝了1.5瓶白酒,一瓶红酒。酒过几旬无从查证,只记得后来大家的话都多了起来。
其间表哥说:“这婚结的真他妈累。”
嫂子接话:“你已经不是光棍了,来,为告别单身,干杯。”
……
陪亲的两上女孩子要回去了,大家无力起身相送,只二毛哥哥行了下注目礼。
表哥对我说:“雁子,你嫂子很苦。”
嫂子打岔:“别听他瞎说,大喜的日子……”
表哥说:“她苦恋的男人骑摩托撞死了,在他们将要结婚的前一个月”
嫂子淡定地沉默着,她已经喝多了,让人怜惜。
表哥说:“真爱只能变成伤害。”
我晕乎乎地说:“哥,你呵护她,啊~要是对她不好,我可跟你没完。”
表哥说:“要呵护的,她还得给我生个孩子呢。”
嫂子依然沉默着,泪水模糊了她那双描了浓墨重彩的眼晴,却始终控制得很好,没有一滴落下来。
表哥口齿不清地继续讲着他老婆的爱情故事,好像还挺受感动的样子。然而这故事里没有他,甚至没有嫂子这个人。对于嫂子来说,她依然像听表哥在婚礼上撰传的那次约会一样,漠然的沉默着。
后来的后来,我已不记得。
……
妈妈告诉我,我一直在重复:哥你要不对她好,我跟你没完……
妈妈还告诉我,表哥哭了~~
哦,表哥三十岁了,新生活在向他招手。
他的眼泪,是对过去岁月的祭奠还是对未来生活的感激呢?谁又能懂呢?就像他清早一脸让人难懂的微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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